退换货政策

        百蓝网严格遵循国家相关《三包条例》(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相关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义务的相关规定),针对相关产品,认真履行修理、更换和退货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见以下表一。

表一 
自产品售出之日起 出现问题 您的权益
7天内 出现国家三包所规定的性能故障,经由厂商指定或特约维修点确认故障确实。 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免费保修
第8天至第15天内 出现国家三包所规定的性能故障,经由厂商指定或特约维修点确认故障确实。 您可以选择换货或者免费保修
超过15天并在保修期之内 出现国家三包所规定的性能故障,经由厂商指定或特约维修点确认故障确实。 您可以享受免费保修
 
注意事项
1由于产品的不同,各厂商服务政策的差异,在实施细则上,如保修操作、售后服务、技术支持等方面为您提供服务可能会有所差异。所有保修规定均以国家《三包条例》为准则,如本说明有和《三包规定》相冲突之处,以《三包条例》为准。
2换货的定义是结合国家三包和具体厂商售后政策而定,可能是更换新品也可能是更换良品良品即拆封或使用过,但没有任何质量问题的同型号产品)。
3属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在国家相关《三包条例》之列
a)超过三包有效期的;
b)未按产品使用的要求使用、维护、保管而造成损坏的;
c)非承担三包的修理者(即非厂商指定或特约维修点)拆动造成损坏的;
d)没有有效三包凭证及有效发货票的;
e)擅自涂改三包凭证的;
f)三包凭证上的产品型号或编号与商品实物不相符合的;
g)因不可抗力造成损坏的;
h)非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如:兼容性问题,对于颜色,外观,形状不满意等;
请尽可能在返修前导出数据。如果在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之前,您未及时导出数据,为了数据安全和完整,建议您直接联系相关厂商的特约维修点进行确认。
 
售后服务执行
当您出现退货、换货或者保修需求,只需在百蓝网账户中心里提交申请并成功获得返件单号之后,将您的产品本身、发票以及所有的相关附件,包括保修凭证、原来的包装物、用户手册和所有由厂商提供的附件全部寄给百蓝网。
 
重要提示:
如果因为寄回方式选择不当,百蓝将无法控制返修时间,可能导致严重的延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延误,让您的产品得到快速、妥善的处理,请在寄出之前详细阅读以下表二中的内容。

表二

         返修寄回方式                             寄回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您可以使用邮政普包、圆通快递或申通快递等方式把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寄回百蓝售后服务部 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449弄8号C4三层,百蓝售后部 (收) 200333 400-820-2509

 
在收到您返回的退、换货商品三个工作日内,百蓝工作人员将会检查商品状态并完成确定相应的处理结果。
 
百蓝增值服务

           1.   如您在购买7日内对所购商品有任何不满意,均可申请无条件退货。

           2.  如商品未拆封、包装未损坏、商品无质量问题,7天内可提供无条件退货,相应运费须由客户自行承担。

           3.   如商品已拆封未使用,7天内商品无质量问题但您仍要求退货的,退货时除向您收取商品购买价格的10%作为手续费外,百蓝网将根据商品的实际状况,收取一定比例的折旧费。

           4.   客户在退货前需要先致电百蓝网,进行确认。经百蓝网同意后,于购买商品7天内必须将产品送回百蓝网(外地客户以收到产品提供必要的签收单据到寄出邮戳为准)。 

           5.   以下商品以及情况,不适用无条件退货:

          ●   已拆封已使用的商品;

          ●   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商品;

          ●   电池、线缆、光存储、办公设备等附件与耗材等;

          ●   外包装、附件、保修凭证、说明书等有任一缺。

           6.   客户在退货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应的单据,并保证产品的完整,包括原来的包装物及其他由厂商提供的一切配件、附件、说明书、用户手册等。任一部分丢失或损坏,则不符合百蓝网退货条款 ,我们将不予提供退货服务。

           7.    返还送达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449弄8号C4三层

                      收件人:百蓝网售后服务部

                      邮政编码:200333

 
特别说明:
       百蓝网任何的自提点,仅作为客户的提货场所,无售后处理功能,无法提供退换货服务。敬请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