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换货政策
百蓝网严格遵循国家相关《三包条例》(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法律的有关规定而制定的,旨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明确相关商品销售者、修理者和生产者的修理、更换、退货责任和义务的相关规定),针对相关产品,认真履行修理、更换和退货的责任和义务,具体见以下表一。
| 自产品售出之日起 | 出现问题 | 您的权益 |
| 7天内 | 出现国家三包所规定的性能故障,经由厂商指定或特约维修点确认故障确实。 | 您可以选择退货、换货或者免费保修 |
| 第8天至第15天内 | 出现国家三包所规定的性能故障,经由厂商指定或特约维修点确认故障确实。 | 您可以选择换货或者免费保修 |
| 超过15天并在保修期之内 | 出现国家三包所规定的性能故障,经由厂商指定或特约维修点确认故障确实。 | 您可以享受免费保修 |
表二
返修寄回方式
寄回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您可以使用邮政普包、圆通快递或申通快递等方式把怀疑有质量问题的产品寄回百蓝售后服务部
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449弄8号C4三层,百蓝售后部 (收)
200333
400-820-2509
1. 如您在购买7日内对所购商品有任何不满意,均可申请无条件退货。
2. 如商品未拆封、包装未损坏、商品无质量问题,7天内可提供无条件退货,相应运费须由客户自行承担。
3. 如商品已拆封未使用,7天内商品无质量问题但您仍要求退货的,退货时除向您收取商品购买价格的10%作为手续费外,百蓝网将根据商品的实际状况,收取一定比例的折旧费。
4. 客户在退货前需要先致电百蓝网,进行确认。经百蓝网同意后,于购买商品7天内必须将产品送回百蓝网(外地客户以收到产品提供必要的签收单据到寄出邮戳为准)。
5. 以下商品以及情况,不适用无条件退货:
● 已拆封已使用的商品;
● 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商品;
● 电池、线缆、光存储、办公设备等附件与耗材等;
● 外包装、附件、保修凭证、说明书等有任一缺。
6. 客户在退货的时候必须提供相应的单据,并保证产品的完整,包括原来的包装物及其他由厂商提供的一切配件、附件、说明书、用户手册等。任一部分丢失或损坏,则不符合百蓝网退货条款 ,我们将不予提供退货服务。
7. 返还送达地址:
上海市普陀区怒江北路449弄8号C4三层
收件人:百蓝网售后服务部
邮政编码:200333




